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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风采 >> 河北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本篇阅读次: 0     日期:2020-07-13

 

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来了,岗位表→

 

 


​招聘速览

 

>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怀来县沙城中学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补充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6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河北医科大学协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7月7日至2002年7月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最终发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6名、管理岗位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岗位条件中的“应聘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必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及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ydzp.hebmu.edu.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5时至7月16日17时(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7)简历,按照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里的简历模版填写上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初试

1、资格审查:初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二级学院、部门或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决定,原则上采取闭卷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5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百分比+面试成绩×面试百分比(初试满分100分,笔试百分比和面试百分比由考核部门确定,于考试前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成绩在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复试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6)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空白三方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在疫情期间,若无法组织大型笔试面试等人员聚集的考核工作,将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应聘者签订信息真实准确承诺书、分批次进行笔试面试工作。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主页(www.hebmu.edu.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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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7/9200.html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国家级骨干高职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2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教职工550人,在校生13000人,设有15个专业群,49个专业,建有化工技术等五大实训基地,服务面向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计算机、管理等行业,毕业生广受社会赞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校拟选聘工作人员14名,均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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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选聘范围

“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及建设学科(465个)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学校官网、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在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网络双选会、招聘会,参加综合网络招聘会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校相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和专业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11-85110082(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 hgyyxy@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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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bcpc.cn/info/1006/3820.htm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1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及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1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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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聘对象
 

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须学校出具受疫情影响延期毕业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特岗教师;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形人员。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选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cd.lss.gov.cn)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按照恢复生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相关规定,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22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

3、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本硕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报到证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按具体选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邮件主体格式统一为: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请考生认真阅读提供材料要件,不得重复报名,材料不全者将不能审核通过。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在这次报名前向我校投放过简历的人员均须按照此次公告要求向指定邮箱报名。

邮箱:zzrsc666@126.com

联系电话:0314-2155805/2156520,联系人:寇老师(13603145820)、许老师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结合报名和疫情防控情况,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基本情况报市招聘办核准。

现场预约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携带报名要求中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直接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通过试讲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承德市户籍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院与新聘人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此选聘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1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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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ni.cn/gonggao/2020-07-03/10233.html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始建于1954年,隶属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是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主要职责是中等职业教育、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设有机械与电气工程、汽车与现代农业装备、信息与管理工程3个系和基础部,近20个专业,目前在校生4500多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7月8日至2002年7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企业或职业院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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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hebei.gov.cn/)、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 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办公室(综合楼三楼西侧),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975号,联系电话:0312-5078989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在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下载填写《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考生须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单位、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能证明工作单位、岗位、工作年限及发放薪酬的证明(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考生审查结果。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确认的事后电话通知。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公布,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心理学等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及适应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 )公布,并在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公告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由现场面试、试讲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和试讲当场打分。

(1)现场面试。现场面试主要是现场答辩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仪表举止等。限时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现场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面试成绩。

(2)试讲。面试人员试讲内容由本单位指定,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在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和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hebei.gov.cn/)、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hekg.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56889(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56760(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8/9205.html

 


 

 


 

唐山市路北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路北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1——48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49——50为“选聘”,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4名,其中定向招聘19名、统一招聘280名、选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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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有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经路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以上人员需要出示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附件四)。在岗人员的任职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实习期不算在工作任职时间内)。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2日。

8.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定向招聘对象

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唐山市路北区的2018、2019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区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在读专接本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8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7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咨询电话:0315-721529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选聘人员免交)。

4.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代码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开考比例: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选聘岗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相关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岗位1——1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

岗位19——4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岗位49——50无笔试。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查看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发布。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选聘”岗位(49——50)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公开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人社部门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岗位1——18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岗位19——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1——48”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49——50”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北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前,岗位1——18、岗位45——48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顺序依次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权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考试须知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附件五),出示“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进行 2 次核酸检测,2020年7月27日前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 14 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 14 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隔离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等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除验证身份时,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考生座位间隔应 1 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点,避免聚集。

(六)考生必须填写《2020 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六),本人签字。

七、考点防疫

(一)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根据考试人数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的测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可灭病毒的消毒湿巾、75%酒精棉球或棉片、含氯消毒剂、干手纸。

(二)开展环境预防消毒。考试前对考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考场、洗手间、垃圾站、楼梯等,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三)考场地面清洁消毒。考试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通道、楼梯、卫生间等地面、墙面进行喷雾消毒,使用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每个考场最多设置30个座位,座位间隔1米以上。 

(五)各考点设置进出考场专用通道。

(六)考点内设置专用的临时疫情防控站、医疗救助站。

(七)成立“唐山市路北区2020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教育局、路北公安分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315-2344753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0708091005.html

 


 

 


 

邯郸市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及小学教师共10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初中英语4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小学语文39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人;小学数学32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小学英语16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5人;小学音乐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人;小学体育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见附件《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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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的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7月15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小学体育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冰雪运动。

(3)定向招聘岗位(河西小学数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最晚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0年7月6日至 2020年7月14日,在丛台区政府网(http://www.hdct.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21日17:00(18、19日非工作日时间,报名系统关闭),网址: http://www.hdct.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点击或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丛台区教体局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在本市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

3、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丛台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市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4、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丛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讲课范围。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310-31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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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dct.gov.cn/xwdt/tzgg/202007/t20200706_1346059.html

 


 

 


 

怀来县沙城中学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怀来县沙城中学教师不足的问题,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怀来县沙城中学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2020年怀来县沙城中学选聘教师10名。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若某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或应聘人员达不到选聘标准时,可将该岗位选聘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剂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决定)。各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怀来县沙城中学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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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可通过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怀来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选聘信息。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按《怀来县沙城中学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公告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00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证件审核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证件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按照选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不用提供)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打印《面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公告,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公开选聘采取试讲办法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五科均从高中人教版必修一中随机选取面试内容,历史从高中人民版必修一中随机选取面试内容,地理从高中湘教版必修一中随机选取面试内容。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八、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具有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公告公示”栏、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具有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一次。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在选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选聘主管部门,因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未及时告知选聘主管部门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313-6896778

监督举报电话:0313-689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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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zjk.gov.cn/zjkrsj/tzgg/20200708/783.html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补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对高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按时配齐建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在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含5名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增设10名专职辅导员岗位,即2020年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说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学校保留对招聘专业和招聘数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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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研究生学历为境内取得的,应具有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资格;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证书,凭就读学校证明可适当予以延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入职后至少八年内不得申请转岗。

三、招聘方法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达到招聘岗位数量5倍及以上的专业进行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笔试内容参照《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未达到5倍的直接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招聘方法。具体方式将提前告知。

四、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凡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并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与同类在编人员相同标准执行工资,按自主招聘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

应聘者须在2020年7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投递到指定邮箱:czsfrenshichu@163.com,超过报名时限者报名材料不再受理,报名时间以邮箱接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放弃。

相关材料包括: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就业报到证照片扫描件;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代表作品扫描件等;

(5)个人简历;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综合表现,可参考模板(附件3);

(8)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效证明(由党关系所在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1)—(6)及材料(8)以“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硕士+美术学+美术学(中国画方向)(27))命名后一并发送,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现场确认事项。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材料(7),并进行现场提交。

3、通过现场确认人员进入招聘考试环节,学校将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博士研究生随时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

4、综合招聘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5、体检合格人员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到岗上班。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对已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校沟通、开具相关证明,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六)报名后,现场确认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学校将根据河北省、市相关精神做出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公告发布及报名仅针对于专职辅导员岗位,对于2020年6月19日已经截止的其他岗位不再进行补报。

(二)对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7点前已报名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无需进行二次报名,待本次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将一并进行资格审核并统一公布名单。

(三)对增设专职辅导员岗位后,专业(方向)需求所做出的调整(在原有专业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专业若干)在资格审核时适用于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人员。

(四)对同时参加第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的人员,以二次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为准,一次报名岗位自动作废。

联 系 人:商老师0317-5667720

杨老师0317-566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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